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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到2023年,報廢汽車規范回收水平顯著提升,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汽車生產企業為責任主體的報廢汽車回收利用模式;報廢汽車再生資源利用水平穩步提升,資源綜合利用率達到75%;汽車綠色供應鏈體系構建完備,汽車可回收利用率達到95%,******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5%。
為了達到這一目標,通知明確將以建立回收體系、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加強信息公開等為實施方向,其中,回收體系為汽車生產企業通過自主回收、委托回收或聯合回收等模式,依法建立報廢汽車、廢舊零部件回收網絡與管理體系。
此外,通知強調,要以技術創新為動力,發揮技術支撐作用。鼓勵汽車生產企業與研究機構等合作,開展綠色拆解、高附加值利用、再制造等技術研發,突破核心技術,推動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化技術在報廢汽車回收、回用件流通等領域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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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3月,全國機動車保有量達3.78億輛,其中汽車2.87億輛。隨著汽車保有量的增加,我國的報廢汽車數量也與日俱增。目前,我國汽車拆解產能約150萬輛/年,而汽車實際報廢量已超過1300萬輛。預計到2025年,我國實際報廢汽車數量將超過1500萬輛。有機構預測,到2025年,汽車拆解市場規模有望從2020年的281億元升至846億元。
此前,我國對于報廢汽車相關回收管理主要有“一個辦法、兩個規范”,分別為《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2001年出臺)、《報廢機動車拆解環境保護技術規范》(2007年出臺),以及《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2008年出臺)。但早期政策主要側重于報廢而非回收,已經不適用于我國目前的汽車市場環境。
目前我國對報廢汽車的回收率尚處于較低水平。絕大多數報廢汽車流入黑市回收,經過非法改造后直接在三、四線城市銷售。還有一部分報廢汽車的處理方式是經過地下拆解后,將部分零部件直接翻新再銷售,這樣不僅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而且造成交通安全隱患。更關鍵的是,這種做法的實際回收利用率還不到40%。可以看到,構建規范的報廢汽車回收體系已經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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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通知對報廢汽車提出了明確要求:對于報廢汽車拆解產物進行規模化、規范化及高值化利用,并開展綠色選材、推行綠色采購、加強綠色產品研發、強化綠色生產等系列綠色供應鏈管理,加強關鍵零部件溯源、制定相關維修、拆解手冊,通過信息化平臺定期收集報送信息,支持試點考核評估。
可喜的是,為了提高報廢汽車利用率,目前已有多家公司提前布局。如,江蘇華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營業務是廢鋼加工設備,其主要產品包括廢鋼破碎線、剪切機、打包機、壓實機等,均為汽車拆解的主要設備;江蘇天奇物流系統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汽車后市場業務涵蓋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汽車核心零部件再制造及動力電池回收資源化利用。
據了解,本次試點期限為2年,凡是在中國境內銷售使用的汽車產品均包含在試點范圍之內,以汽車生產企業為主體進行申報,鼓勵汽車生產企業與其關聯企業結合優勢聯合申報,或與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等聯合申報,實現資源共享。
相信,隨著監管的強化及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落實,將有助于報廢車輛回歸正規渠道。而隨著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政策的落地,我國在報廢汽車回收利用方面的政策也將愈加完善。